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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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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附件1)及《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东师校发字〔2021〕73号)(附件2)文件要求,我校所有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教学评价。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师范围
  申请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我校专任教师。
  二、课程范围
  全日制本科课程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均可参加评价。其中,本科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1,研究生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三、评价流程
  (一)教师申报
  10月24日-10月28日,申请教师请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教师”,账号及密码为我校教师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待评课程信息,选择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一般为“随堂听课评价”。只有2022年秋季学期无本科课程或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方可选择“录像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方式(评价方式说明详见附件3)。
  (二)学院审核
  10月31日-11月4日,各学院(部)教务秘书登录评价系统对本院教师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教师个人信息、课程信息与评价方式准确无误。请教务秘书重点审核参评教师的评价方式。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管理人员”,中心将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账号及密码(操作方法详见附件6)。
  (三)参评教师上传录像课及相关材料
  11月7日-11月13日,选择“录像课评价”方式的教师将参评录像课共享链接、提取码及相关材料发至cfd@nenu.edu.cn。选择“随堂听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方式的教师无需进行此操作(录制要求详见附件4)。
  (四)专家选课
  11月7日-11月11日,同行专家登录评价系统选择“随堂听课评价”时间。中心会通过邮件提示账号密码。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专家”。进入系统后,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待评课程。每门待评课程需由5位同行专家评价,其中1位来自教育学部,2位来自本学院,另2位来自其他学院。建议同行专家更多关注其他学院教师的申请课程(操作指南详见附件7)。
  (五)录像课分配
  11月14日-11月18日,中心对录像课进行随机分配,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同行专家待评录像课信息及操作流程。
  (六)专家评课
  1.随堂听课评价:11月14日—12月16日,同行专家依据所选课程信息,在既定时间内进入课堂现场听课。课后登录评价系统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
  2.录像课评价:11月21日—11月30日,同行专家通过观看录像课及相关材料后,登录评价系统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
  3.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12月中旬,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集中组织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请相关教师按要求提前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科生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1,研究生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七)结果生成
  12月下旬,教师登录评价系统查询评价结果及专家建议,并在线打印成绩单。教学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凡2019年春季学期及以前获得的“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均已无效,如2023年申请职务晋升,请重新申请。
  四、其他
  教学评价中有何问题,请与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 晨 王世博 85098021
  E-mail:cfd@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
     2.《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东师校发字〔2021〕73号)
     3.东北师范大学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说明
     4.东北师范大学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录像课制作要求及提交须知
     5.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版)
     6.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务秘书版)
     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同行专家版)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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