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附件1)及《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东师校发字〔2021〕73号)(附件2)文件要求,我校所有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教学评价。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师范围
申请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我校专任教师。
二、课程范围
全日制本科课程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均可参加评价。其中,本科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1,研究生课程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三、评价流程
(一)教师申报
3月13日-19日,申请教师请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网址http://jxpj.nenu.edu.cn/。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教师”,账号及密码为我校教师统一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待评课程信息,选择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一般为“随堂听课评价”。只有2023年春季学期无本科课程或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方可选择“录像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方式(评价方式说明详见附件3)。
(二)学院审核
3月20日-22日,各学院教务秘书登录评价系统对本院教师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教师个人信息、课程信息与评价方式准确无误。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管理人员”,账号及密码与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评价一致,同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会通过邮件提示账号密码。
(三)参评教师上传录像课及相关材料
3月25日-31日,选择“录像课评价”方式的教师将参评录像课共享链接、提取码及相关材料发至cfd@nenu.edu.cn。选择“随堂听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方式的教师无需进行此操作(录制要求详见附件4)。
(四)专家选课
3月23日-26日,同行专家登录评价系统选择“随堂听课评价”时间。中心会通过邮件提示账号密码。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专家”。进入系统后,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待评课程。每门待评课程需由5位同行专家评价,其中1位来自教育学部,2位来自本学院,另2位来自其他学院。建议同行专家更多关注其他学院教师的申请课程(操作指南详见附件8)。
(五)录像课分配
4月1日-5日,中心对录像课进行随机分配,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同行专家待评录像课信息及操作流程。
(六)专家评课
1.随堂听课评价:3月27日—4月30日,同行专家依据所选课程信息,在既定时间内进入课堂现场听课。课后登录评价系统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
2.录像课评价:4月6日—12日,同行专家通过观看录像课及相关材料后,登录评价系统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
3.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4月下旬,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集中组织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请相关教师按要求提前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结果生成
5月中旬,教师登录评价系统查询评价结果及专家建议,并在线打印成绩单。成绩单可送至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后盖章,作为评职等相关教学质量依据。教学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
四、其他
凡2019年秋季学期及以前获得的“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均已无效,如2023年申请职务晋升,请重新申请。
联系人:王 晨 王世博 85098021
E-mail:cfd@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综合教学楼206室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
2.《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东师校发字〔2021〕73号)
3.东北师范大学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说明
4.录像课制作要求及提交须知
5.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版)
6.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务秘书版)
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同行专家版)
8.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专家用)
9.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同行专家用)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