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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成立我校第二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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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践行我校“创造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各学院(部)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我校第二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教学学术组织)申报建设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现场答辩等环节,拟批准政法学院等5个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专家及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的建设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与学科特色,完善分中心建设方案,扎实推进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工作,促进本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在全校范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王世博

电  话:85098021

邮  箱:cfd@nenu.edu.cn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第二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拟获批名单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130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