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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造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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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践行我校“创造的教育”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探索教育现代化背景下高校课堂教学新模式,培养新时代创新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展“创造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创造的教育”理念为指导,通过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课程资源与学科案例的创意设计,构建以学生为中心、具有东师特色、面向未来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创造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研究应关注前沿领域、注重已有优势、突出学科特色、体现原创性,项目运行周期3年。具体如下:

(一)学院(部)教学模式改革项目

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为各学院(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

(二)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

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组成员限定在10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同年度不得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项目。

(二)鼓励开展实证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鼓励国际合作研究。

(三)严禁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并在全校通报。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用项目研究经费等。

2.“学院(部)教学模式改革”项目在研期间,每学期举办1-3次教学模式改革经验交流会、教学模式改革工作研讨会或其他教学活动,并向全校教师开放。

3.“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 项目在研期间,以立项课堂为范例,每学期组织专家及教师代表等现场听课、评课1-2次,每年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教师教学满意度调查,不断完善教学模式。

4.中心负责项目管理,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

5.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教师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审批。

(二)结项管理

1.结项时限。项目应在3年内结项。

2.结项验收。中心将依据项目负责人在立项申请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进行结项成果验收。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将取消主持人2年内申报由中心设立的项目的资格。

(三)经费管理

拟资助“学院(部)教学模式改革”项目6-8项,“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 项目5项。学校将对获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学院(部)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或《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于20211029日(星期五)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中心(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206室),同时发电子版至cfd@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世博 王  晨

联系电话:85098021


附件:

1.学院(部)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2.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019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