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正式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同行专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申请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我校专任教师(暂不适用于教师岗位分级)。
二、教师申报
4月26日-29日,申请教师请登录“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网址
http://jxpj.nenu.edu.cn/。登录系统身份选择“教师”,账号及密码为我校教师统一认证账号及密码。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待评课程信息,并选择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一般为“随堂听课评价”,2016年春季学期无本科课程的教师可选择“录像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其中一种方式。
三、单位审核
5月3日-5日,各学院(部)教务秘书登录评价系统对本单位教师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教师个人信息、课程信息与评价方式准确无误。登录系统身份选择“管理人员”,账号及密码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单独派发,并请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审核后,将本学院(部)申请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的教师信息进行汇总(附件1)。
四、专家选课
5月6日-12日,同行专家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评价系统(详见本人邮箱),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待评课程。建议优先选择本学院(部)课程,确保每门课程有4名本院同行专家参评。评价标准参见附件2-3,下同。
同时,每门课程须由1名来自教育学部的专家参评。建议教育学部专家每学期选择5-8门其他学院课程。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未选满的课程进行调整,并通知相关专家。
五、专家评课
5月13日-6月13日,同行专家依据所选课程信息,在既定时间内进入课堂听课。课后登录评价系统进行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
六、集中评课
6月中旬,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录像课评价、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评价标准同上。此前选择录像课评价的教师,请在5月31日前将刻录好的光盘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选择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的教师,请按要求提前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价方式说明参见附件4。
七、结果生成
6月中旬,教师登录评价系统查询评价结果及专家建议,并在线打印成绩单。成绩单可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后盖章,作为评职等相关教学质量依据。教学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
八、其他
同行专家教学评价中有何问题,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
王世博 85098021
shibo@nenu.edu.cn
张 剑 85098678
zhangj@nenu.edu.cn
附件:
(请至内网http://www.nenu.edu.cn/63/b7/c714a25527/page.psp查看)
(请至内网http://www.nenu.edu.cn/63/b7/c714a25527/page.psp查看)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