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由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政法学院共同组织的“东师公开课”第三十五讲教学研修活动成功举办。来自我校政法学院、图书馆、中国赴日本留学生预备学校等10余名新入职教师及青年教师现场参加了本次活动,吉林警察学院部分教师线上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我校政法学院宋海春教授讲授了题为“宪法学——宪法基本原则之法治原则”的公开课。在课程开始前,宋海春对本次公开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进行了介绍。课程中,宋海春首先引导学生回顾了上节课依法治国实质是依法治权的内容,并启发学生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思考本堂课的中心内容:依法治权,治什么和怎样治?在组织学生充分讨论权力组织、权力活动和权力关系的学理基础上,引导学生深刻领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及核心要义,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宪法条款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后的宪法变迁,深刻理解我国宪法法治原则的基本内涵。本次公开课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自主探究和研讨为主,综合运用了归纳法和演绎法,在生成式教学方式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教育学部柳海民教授、政法学院刘亚娜教授和传媒科学学院孟翀老师作为对话专家与授课教师进行了深入交流,他们对本节课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本堂课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依托教材但超越教材,在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方式下生成教学,使学生成为课堂主体,自主分析“国”与“权”的连接,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对结论进行开放式的理论解析。最后,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委托柳海民向宋海春颁发了“东师公开课”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