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公布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38号),我校教学发展中心被认定为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建设期从2015年7月算起,周期三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旨在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继续坚持以“尊重教师、服务教学、促进发展、提高质量”为宗旨,提供教学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教师培训、教学质量评估、教学咨询、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服务职能,立足我校、服务东北、辐射全国,努力发展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机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