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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入职专任教师“双导师” 配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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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部):

充分发挥高水平教师对新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与指导作用,更好地服务新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教师站稳讲台筑牢职业基础,提升新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进学校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2023年新入职专任教师“双导师”配备工作

一、指导对象

2023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新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指导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

三、导师资格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深厚,教学效果优秀

2.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教学卓越、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的教师优先作为导师人选

四、导师类型及职责

(一)学科教学导师

相关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及新教师教学发展实际需求,为每位新教师聘请一位学科教学导师,负责结合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对新教师进行个性化、常态化分散指导,具体如下:

1.协助新教师制定一份专业发展规划;

2.进入新教师课堂进行听课、评课至少2次;

3.邀请新教师进入自己或其他教学卓越教师的课堂进行教学观摩与学习至少2次;

4.如有在研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带领新教师开展教学学术研究;

5.帮助新教师打磨一节90分钟的常态课,为“新入职教师教学准入考核”“东师‘最初一课’活动”做准备。

(二)教育理论导师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每位新教师聘请一位教育理论导师,负责结合教育教学研究前沿与卓越实践探索对新教师进行统一性、集中性指导,具体如下:

1.面向新教师开展集中教学咨询2次;

2.指导新教师撰写教学设计;

3.帮助新教师打磨一场15分钟的现场教学展示,为“新入职教师教学准入考核”做准备。

五、新教师任务及要求

1.虚心向导师学习,尽快熟悉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掌握专业培养方案与课程大纲要求及内容;

2.结合专业特点与发展需求,制定一份专业发展规划;

3.邀请学科教学导师进入自己的课堂进行听课、评课,课后及时整理导师的评价,并结合教学改进意见,自觉调整教学内容与方法,提高教学能力;

4.经学科教学导师同意后,进入导师或教学卓越的教师课堂进行教学观摩与学习;

5.主动申请参与学科教学导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6.提前准备15分钟的现场教学展示,撰写教学设计;

7.及时对学科教学导师、教育理论导师的指导进行记录。

、教学单位工作任务

1.各学院(部)新教师学科教学导师聘请及指导工作,由教学院(部)长统筹负责。

2.请相关学院(部)为每位新教师聘请一位学科教学导师,学科教学导师配备工作作为新教师培养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每位学科教学导师每年指导新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一对一指导。

3.请相关学院(部)于11月30日前,邀请相关学科教学导师、教育理论导师,组织本单位新教师开展教学准入考核的预考核,帮助新教师完善教学设计,打磨15分钟现场教学展示。

4.请各学院(部)及时督促学科教学导师完成对新教师的指导任务。

七、材料报送

1.请相关学院(部)于9月15日17:00前,将《2023年新教师学科教学导师配备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cfd@nenu.edu.cn,签章后的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请新教师于12月11日—15日期间,将《2023年新教师导师指导记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cfd@nenu.edu.cn,签章后的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八、其他

1.实施新教师“双导师”制是提高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请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学期末,向聘请的学科教学导师、教育理论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王世博    85098021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师训大楼1208室


附件:

1.2023年新入职专任教师名单

2.2023年新教师学科教学导师配备情况汇总表

3.2023年新教师导师指导记录汇总表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