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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评价微课教学与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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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61号)《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评价的微课教学与答辩评审会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申请“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评价形式

申请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讲授12分钟的微课,同行专家进行点评与提问,教师现场答辩8分钟。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2.教学设计要求:教师在评价当天,自行携带教学设计文本(教案),一式5份,未提供者不得参评。教学设计应体现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及教学总结等内容。课程讲授前应向同行专家介绍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及授课对象等信息。

3.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教师自愿选择。如需借助,多媒体教学课件应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

三、评价安排

1.评价时间:12月14日(星期五)14:00-16:00,评价顺序参见《2018年秋季学期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名单》(见附件2)。请教师务必准时参加并提前到场测试课件。

2.评价地点: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224室。

四、评价结果

12月24日-12月28日,教师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查询,自行打印评价结果,送至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盖章,作为申请职务晋升的教学质量依据。

五、其他

如教师因当日授课与答辩时间安排冲突,请于12月12日前向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调整答辩顺序。

 

联 系 人:王世博

联系电话:85098021

联系邮箱:cfd@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综合教学楼212室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2月7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