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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同行专家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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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61号)及《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文件要求,我校所有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教学评价。在总结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同行专家评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申请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我校专任教师。
  二、教师申报
  9月13日-23日,申请教师请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教师”,账号及密码为我校教师统一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待评课程的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一般为“随堂听课评价”。只有2016年9月-2017年7月间无本科课程的教师方可选择“录像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方式。
  三、学院审核
  9月24日-28日,各学院教务秘书登录评价系统对本院教师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教师个人信息、课程信息与评价方式准确无误。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管理人员”,账号及密码与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一致,同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会通过邮件提示账号密码。
  系统新增“一键导出”功能。审核后,教务秘书可以通过页面上的“一键导出”功能,导出本学院教师申报的个人信息及课程信息,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专家选课
  9月29日-10月10日,同行专家登录评价系统进行选课。账号及密码与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一致,同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也会通过邮件提示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身份选择“专家”。进入系统后,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待评课程。
  针对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中出现的问题,本次评价的同行专家类别进行了调整。每门待评课程需由5位同行专家评价,其中1位来自教育学部,2位来自本学院,另2位来自其他学院(教育学部的申请教师可有3位来自本学部的同行专家)。建议同行专家更多关注其他学院教师的申请课程。
  评价办法及标准参见附件1-3,下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未选满的课程进行统一调整,并通知有关专家。
  五、专家评课
  9月29日-12月10日,同行专家依据所选课程信息,在既定时间内进入课堂听课。课后登录评价系统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注意:同行专家听课前,须先行登录评价系统进行选课,避免出现5位以上专家听取同一门课程后无法评分的情况。)
  六、集中评课
  12月中旬,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录像课评价、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评价标准同上。选择“录像课评价”的教师,请在11月30日前将刻录好的6份光盘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选择“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的教师,请按要求提前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价方式说明参见附件4)。
  七、结果生成
  12月中旬,教师登录评价系统查询评价结果及专家建议,并在线打印成绩单。成绩单可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后盖章,作为评职等相关教学质量依据。教学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
  八、其他
  教学评价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世博、赵 培85098021
            张 剑 85098678
  E-mail:cfd@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逸夫教学楼406室
  
  附件:
0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

02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专家用)

03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指导性标准

04东北师范大学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说明

05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第2版)

06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专家第2版)

0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务秘书第1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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